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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借钱不还闹上法庭 诉前调解拯救“友谊之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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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时家芳  发布时间:2024-07-04 08:35:20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借钱容易要钱难”,朋友之间借钱不还伤及感情不说,还会让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近日,天长法院就成功调解了一起朋友借款不还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特邀调解员李振梅耐心调解,令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拯救了这艘“友谊的小船”。

周某与王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周某借款5万元并于同年315日出具条据一张,该条据载明:王某向周某借款5万元并于2021330日前还清,到期后若王某未归还该笔欠款,周某有权强行入住王某家中。后经周某催要,王某陆续偿还3.5万元,剩余1.5万元经多次催要仍未归还,周某诉至法院。

考虑到该案法律关系明确、标的较小,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下,工作人员将案件引入诉前调解程序,指派特邀调解员李振梅进行调解。调解员接收案件后,仔细查看了案件相关材料,发现周某提交的欠条等证据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证据链,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遂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以双方多年友谊为突破口,一方面安抚周某的情绪,劝说周某珍惜双方友情,理解王某的实际情况和困难;另一方面,对王某进行批评教育,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应当履行按时还款的义务。经过耐心释法析理,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现在做生意亏了本,手里没有多少钱,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还清;同时也表示周某一直是一位可靠的朋友,曾在他最困难的时候,主动向自己伸出了援手,这笔钱一定会如数归还。周某在了解到王某的难处和真实想法后,也对其表示了谅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纠纷被成功化解在诉前。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