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8日,上午9点,大雨。七十多岁的束大爷从江苏省仪征市陈集镇赶到天长法院秦栏法庭,说着一定要见法庭的调解员。驻庭调解员曹生芳知晓后立即下楼迎见,“束老大哥,今天早上这么大的雨,您住的地方又比较远,真是麻烦您今天亲自过来送借条原件了。”“不碍事不碍事,就算昨天你不给我打电话,我原本也是打算今天亲自过来感谢你,感谢秦栏法庭!” 屋外飘风急雨,屋内却是一片热闹又温馨的氛围······
时间回溯至2024年3月27日,曹生芳收到一份标的额为2400元的诉状,诉状中陈述,2024年春节前,周某去束大爷处修车,在此过程中向束大爷谈起了去年不慎因交通事故撞伤了两个人,赔了一大笔钱,现在经济困难,想和束大爷借2400元,并保证过了年,即正月26日,家里鱼塘的鱼能拉出来卖了就还钱。束大爷同情周某的遭遇,在周某再三保证会按时还款下同意借出2400元,周某当场打了一份借条给束大爷。可到了还款期,周某并未还钱,束大爷电话催了几次,依旧没有下文。眼看着从正月里拖到了清明,周某仍不还款,束大爷终于下定决心,一纸诉状将周某告到了秦栏法庭。
曹生芳了解基本案情后,拨通了周某的电话。周某承认2400元借款的事实,表示目前经济确实困难,所以没有按时还钱。“束大爷挣得都是血汗钱,他把钱借给你是出于帮你应急的好心,做人要讲诚信,你不能一直拖着不还啊。”“现在他把你起诉到法院了,考虑到你目前生活上可能确实存在困难,你找个时间来我们秦栏法庭,我把束大爷也约过来,一起谈谈看这2400元怎么解决。”情理兼容,在这次长时间的电话交谈后,周某回应称会想办法解决此事。
2024年4月7日,清明假期刚过,曹生芳接到了束大爷的电话“昨天周某已经把钱都还给我了,我们私下里和解了,哎哟,我心里这块石头终于落下了,感谢你帮忙!”束大爷高兴的心情沿着电话线传递给了曹生芳,“不客气,束老大哥,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周某已经把钱给你了,但借条原件还在你那,你明天可以带着借条原件来我们法庭申请撤诉,这件事就完全结束了。”“好好,我明天一定去!”,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
2024年4月8日,上午10点30分,雨转晴。束大爷案件撤诉,案结事了,在离开秦栏法庭之际,他说:“我就想着亲自过来当面感谢你们,锦旗什么的我也不会弄。”曹生芳笑着回应到:“老大哥,您太客气了,其实金杯银杯都不如您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