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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当场解 欠款主动还——天长法院人民调解员“有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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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庆荣  发布时间:2023-09-06 20:52:51 打印 字号: | |

“感谢天长法院调解员耐心释法、调解,帮我追回了多年欠款!”申请人冯某在领到20万元欠款时,激动地握着调解员樊在林的手说道。

2020年,李某因经营需要向冯某借款20万元,出具借条一张,约定还款时间和利息。借款期满后,冯某要求李某清偿全部本金及产生的利息,未果,遂将其诉至法院。

因案件事实清楚,双方关系明确,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立案法官将该案引入诉前调解。

樊在林接手案件后,立即电话联系双方了解案情,得知李某欠钱是事实,遂耐心做李某工作,告知李某欠钱不还、回避矛盾解决不了问题,如果在诉前不能达成调解协议,进入诉讼环节还会产生相应的诉讼成本。李某不想自己欠钱的事闹上法庭,表示愿意筹钱还款,但希望调解员能够为其争取一些还款时间,还款金额上也做些让步。眼看李某有意还款,樊在林“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当面进行调解。在调解中,调解员做通冯某工作,冯某自愿放弃借款产生的利息,李某承诺在一个月内还清欠款。

半个月后,李某一次性将20万元交付冯某,领到欠款的冯某第一时间向调解员致电感谢,并撤回起诉。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