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快讯
“强制执行”变“主动履行”——天长法院探索执行新模式 执前调解促结案
分享到:
作者:王建萍  发布时间:2023-09-01 19:11:43 打印 字号: | |

如果说拒不履行是执行难题,那么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就是执行工作中“正能量”的代言人。近日,天长法院从立案阶段介入,通过积极开展“执前调解”工作, 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成功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张某与李某因生活不和诉至法院。经该院审理判决,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给付原告张某财产分割款9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主动履行,张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庭工作人员对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为节约司法资源,立案庭工作人员当场电话联系被申请人李某,告知其应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一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通过释法明理、说服教育等形式促使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经过一番引导,李某主动向张某转账9万元。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近年来,天长法院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的前提下,采取人性化执行,该院立案庭将执行关口前移,充分发挥立案审核期内督促履行机制,对可能自动履行、达成履行和解的案件,通过适时提醒、法律释明、说服教育及后果警示等方式督促义务人及时主动履行义务。此举既让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快速实现,又减轻了被执行人的诉累,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