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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法院一调解案例入选全国工商联“百佳商会调解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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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8-04 11:18:4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印发《关于“百佳商会调解典型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其中天长法院一调解案例成功入选!

2019年9月,内蒙古某商贸公司(下称商贸公司)与安徽某科技公司(下称科技公司)签订一份《合作协议》,约定科技公司负责某市疾控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负责现场技术对接、售后事宜等,商贸公司负责采购合同签署、协助验收交货等。商贸公司履行全部义务后,经结算,科技公司尚欠其服务费36.6万元。之后,科技公司一直未给付,今年3月,商贸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收案后,考虑商贸公司远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为减轻诉累,快速化解企业矛盾纠纷,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案件导入至该院工商联调解平台,由总商会派驻的专职调解员陈乃元组织线上调解。

科技公司称商贸公司欠其6.7万元货款,应从中扣除,另外3万元保证金也应由商贸公司先行垫付,商贸公司则认为保证金不应由其垫付,且科技公司拖延支付服务费,应给付逾期利息,双方争执不下。了解情况后,陈乃元做双方工作,因商贸公司远在内蒙古,陈乃元多次电话联系,经过一个多月的“背对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科技公司扣除商贸公司所欠货款,商贸公司自愿减少2万元,科技公司给付24.9万元,保证金3万元由商贸公司先行垫付,待第三方返还后科技公司再支付给商贸公司。5月19日,科技公司转账24.9万元给商贸公司,7月8日第三方将质保金给付给科技公司,科技公司按照调解协议及时将3万元转账给商贸公司,案结事了。

当内蒙古商贸公司收到所有欠款后非常高兴,并给天长市法院、总商会调解委员会寄来锦旗,上面写到“内蒙天长亲如一家,精诚合作友谊永恒”。

近年来,天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抓前端治未病”工作思路,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针对当地企业多、涉企纠纷多的市情,该院与该市工商联对接,创建金桥商事调解室,在全省率先完成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商会调解服务平台对接,聚合“法院+商会”团队调解力量,为涉企纠纷化解提供全流程、一站式服务。金桥商事调解室获评安徽先进。该院先后作为全国唯一全省唯一基层法院分别连线全国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最高法“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推进会汇报商事调解经验。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