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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法院“法庭+村支书”模式助力化解涉农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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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开倩  发布时间:2023-04-27 11:00:07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这件事挂在心上好多年了,今天可是解决了!”种田大户林某握紧法官的手说。“感谢法庭,这笔货款拖欠了四年多,今天终于拿到了。”天长某种业公司(下称种业公司)负责人也连连致谢道。近日,天长法院秦栏法庭以“法庭+村书记”模式成功调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种业公司当庭收到拖欠的货款。

林某系仁和集镇林庄村的种田大户,2017年4月18日林某从种业公司处采购农用物资,截止2018年9月4日林某共欠种业公司货款金额74773.5元。种业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法官助理郭开倩正是仁和集镇林庄村“一村一法官”的联系法官,为尽快化解这场烦扰当事双方多年的纠纷,与承办法官一起邀请该村王书记来到法庭共化纠纷。调解中,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了解案情,原来林某对货款金额不予认可,且认为种业公司提供的农药存在质量问题,导致麦田受损,其损失应当在货款中予以扣除,但没有留存相关证据。种业公司则坚称其有送货单证和欠条为证,林某应还货款74773.5元,双方争议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开庭当天,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基于前期调解工作了解到的情况,此次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的方式,耐心释法,为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希望双方本着诚信、互谅互让的品质,共同化解矛盾纠纷。最终双方对货款金额达成一致,林某当庭一次性支付了货款,该案圆满调结。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