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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法院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清场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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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建萍  发布时间:2023-04-27 10:54:09 打印 字号: | |

4月25日上午,天长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就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强制腾房清场,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2名天长市公证处工作人员见证了本次执行行动。

2021年12月15日,天长市某住房管理中心(下称管理中心)与被执行人李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该院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于12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2021年度剩余房屋租金36364.4元,并于2022年1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2022年度租金。如未按期足额支付,双方租赁协议自动解除,李某需主动腾交房屋,并支付本协议第一项的租金及门面房占用的使用费。调解期限已至,李某尚欠租金10490元,且在合同到期日后未履行腾交房屋义务,管理中心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始终协商无果,李某拒不搬离。4月17日,执行法官前往现场调查,依法张贴强制迁出公告,责令李某在4月24日前迁出涉案场所,但李某到期仍未自动履行。

在制定详细的执行预案及研究部署后,执行法官决定于4月25日开展腾退清场执行行动。上午9点,执行法官到达现场,行动前再次向李某释法明理。面对突如其来的“大军”,李某连忙表示可以再商量,最终,经过长达1个小时的谈判,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管理中心放弃剩余租金10490元和门面房占用的使用费,李某在今日内自行将物品搬离。在执行法官见证下,涉案房产腾退完毕并现场交付给管理中心。

在前往执行的路程上,执行法官向到场的代表委员介绍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并为其答疑解惑。为保证执行的监督效果,此次执行还邀请了该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到场协助和见证执行。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