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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借款拒不还 司法拘留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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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庆荣  发布时间:2023-03-17 08:23:59 打印 字号: | |

    借钱看交情,还钱看人品,失信行为不仅受道德谴责,还于法不容。

    “走,跟我们去趟法院!”3月15日,天长法院执行110接举报线索,执行法官火速赶到被执行人李某家中,将长期在外躲避执行的李某拘传回法院,经释法无果,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李某与王某系同学关系。李某因种粮资金周转所需,累计向王某借款50.9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时间和利息。借钱容易,要钱真难!借款期满后,李某多次找理由搪塞、拖延还款,王某无奈将其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协议生效后,李某再次食言,分文未付,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李某送达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等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李某仍置若罔闻。执行法官多次上门、电话联系李某均无果,经走访了解得知,李某常年在外,偶尔回家,行踪难以确定,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当天上午,李某被拘传回法院后,经执行法官反复释法明理,李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