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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断供”遭起诉 暖心调解化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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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思雨  发布时间:2023-03-03 08:34:31 打印 字号: | |

    “感谢银行的理解,这下还清了全部的房贷,我也能安心住在房子里了!”近日,天长法院成功诉前调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一次性还清剩余房贷及利息,“保”住了房屋。

    张某、陈某夫妇因购买房屋向该市某银行贷款22万元,约定贷款期限10年,所购房屋作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后,银行依约发放了贷款,但张某夫妇却未按照约定进行还款,出现逾期。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将张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夫妇一次性还清剩余贷款、利息及违约金共计10万余元,并行使房屋抵押权优先受偿。

    考虑到住房是民生大事,对于这类案件绝不能一判了之,立案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将该案导入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了解到张某夫妇长期在外务工,近年来因疫情原因,收入减少,一时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并非恶意违约,遂多次电话与双方沟通,鼓励双方在守法遵规的前提下互谅互让。一方面,引导张某夫妇积极筹集资金,早日还清逾期欠款,避免房子被拍卖、变卖的不利后果;另一方面,劝说银行体谅张某夫妇的难处,给予一定宽限期。最终,张某夫妇筹措到资金,一次性还清剩余房贷及利息,“保”住了房屋。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