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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天长法院2023年第一篇《人民法院报》报道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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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1-20 08:30:18 打印 字号: | |

    “邮寄不够诚意,对于您这样为民办实事的好法官,我必须当面送锦旗!”今年1月11日,申请执行人爱农猪场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单某专程驱车265公里,从安徽省合肥市来到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向执行法官郭志伟送上锦旗,感谢他帮助追回合同款。

    原来,天长某农业公司与爱农公司签订托管协议,约定将其所有的养猪场委托给爱农公司管理,同时约定若生猪价格跌破每斤7.5元,合同自动终止。后因疫情影响,生猪价格持续下跌,双方签订了终止协议。根据约定,农业公司需向爱农公司支付合同款258万余元。爱农公司多次索要均无果,诉至法院后,获一审、二审判决支持。但农业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爱农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202289日,郭志伟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发起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农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表示除了没出栏的猪崽,一分钱也没有。郭志伟冒着酷暑赶往养猪场,经清点有存栏猪崽500头。若此时强制出栏,只能是价低伤农。郭志伟协调爱农公司继续支持农业公司养殖猪崽,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随后,郭志伟多次通过视频连线、上门等方式,关注猪崽成长情况。

    110日,刘某主动告知郭志伟,首批猪崽顺利出栏卖出,首笔50万元已打至法院执行专户,并主动约了申请执行人来到猪场,双方就剩余执行款达成分期付款协议。

    图①:执行法官前往养猪场向被执行人了解情况。

    ②:双方当事人就剩余执行款签订分期付款协议。

    ③:执行法官清点生猪数量并查看生猪生长情况。


——原文载于2023119日《人民法院报》第4版,本报记者 周瑞平 本报通讯员 姚永菲 田庆荣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