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光这一周您已经来三趟了!我真心知错了!”面对再次登门“拜访”的天长法院执行法官,被执行人天长某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材料公司)法人吴某主动承认拖延还款的错误并承诺货款回笼立即还款。10月20日一早,吴某便将拖欠的5万元一次性汇到天长法院执行专户中。
案情回顾
2021年6月,材料公司因生产需要陆续从天长某包装箱加工厂(下称加工厂)处采购纸板,双方以送货单为结算凭证。后经结算,材料拖欠5万元货款一直未付,且均以“受疫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困难”、“各项开销太大”等为由搪塞。加工厂多次索要无果,将其诉至法院,获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材料公司仍然未还款,加工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材料公司送达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等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考虑到材料公司属小微企业,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肯定会影响生产,执行法官遂多次上门释法,希望材料公司能够主动还款。面对执行法官执着,材料公司法人主动承认拖延还款的错误并承诺货款回笼立即还款。
20日一早,得知一笔货款顺利回笼后,材料公司立即将5万元汇至法院执行专户中,随即法院将该笔欠款及时转至申请人账户。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