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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法院: 助力企业回笼资金 287万货款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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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思雨  发布时间:2022-10-10 08:42:53 打印 字号: | |

“感谢天长法院法官的强力执行!帮我们追回了全部货款,及时回笼了资金,解了燃眉之急!”近日,在天长法院执行法官多次释法明理的执行高压下,被执行人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公司)主动将287万货款汇入公司账户,执行法官随即将案款划拨至申请人安徽某电缆桥架有限公司(下称安徽公司)账户,获点赞。

2019年1月29日,山东公司向安徽公司购买球墨铸铁管,双方签订了采购合同一份,约定了数量和单价,总价款合计2132余万元。截至2019年9月29日,经结算,山东公司尚欠货款287万元,安徽公司多次催要未果,诉至天长法院,获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山东公司依旧没有还款,安徽公司只得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山东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依法网络查控并冻结公司银行账户,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得知因购买新设备,安徽公司现金流周转存在一定压力,为尽快帮其追回货款,减轻货款回笼压力,执行法官加大执行力度,多次电话联系山东公司法定代表人,从诚信乃做人经商的立身之本,失信行为将影响企业长远发展入手,强化明理释法,严正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山东公司法定代表人认识到拖欠货款行为的严重错误性,表示将积极筹钱还款。近日,山东公司将筹集到的287万元货款打入公司账户,执行法官随即将287万元货款划拨给安徽公司。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