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长法院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潘顶忠跟踪回访一起案件履行情况时,加大督促力度,促使被申请人李某如约履行了首期货款。
2018年1月-2021年9月,李某分三次从申请人张某处订购橡胶等胶料,合计总价款119359元,给付货款89300元,尚欠30059元,出具了欠条一张。张某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
该案立案前,征得双方同意,转入诉前调解,由潘顶忠接手。经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约定于2022年9月12日前李某给付第一笔欠款3000元。首笔货款即将到期,李某却似乎“没有动静”。潘顶忠得知该情况后,多次致电李某,督促其履行并告知,若不及时履行,该案将转入执行程序,会增加执行费用等。最终李某按时给付了第一笔货款。
该院注重矛盾纠纷诉前实质性化解,同时也注重自动履行率,把自动履行率纳入对调解员的调解成效考核,调解员通过跟踪回访,及时提醒被申请人自动履行。今年,诉前调解案件5218件,成功率为8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