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某平时喜欢养花种草,又偏爱绿植,一天,见花木市场的紫薇树好看,竟心生歹意将其盗走,栽入其家中。近日,天长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沈某犯盗窃罪,被单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案情回顾
2021年2月23日,沈某听说该市某处花木市场内绿植种类多、品质好,就想不花钱“捞”棵好树,于是带好工具到此处寻觅,看见一棵紫薇树亭亭玉立,顿生喜爱,便使用工具将该树盗挖并栽于家中。经该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紫薇树价格为1.5万元。沈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该院审理认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根据省高院、省高检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即认定“数额较大”。本案中沈某偷盗绿植价值已达入刑标准,触犯刑法,理应受到刑处。在此提醒:君子爱花,取之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