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在永丰镇某公司车间里发现了郑某行踪,请你们赶紧过来!”
8月24日早晨7:20,天长法院“执行110”电话响起,接警后,执行法官火速组织干警前往举报地,找到被执行人郑某并拘传回法院,再次释法无果,依法将其送拘。
郑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钱某借款8万元,出具借条一张,约定还款时间及利息。借款期满后,郑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还款。钱某多次索要均无果,将其诉至法院,获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郑某仍然未履行还款义务,钱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郑某送达了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郑某始终没有任何回应。执行法官依法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下达限高令。
当天一早,执行110值班干警接警后,执行法官火速赶到举报地,将郑某拘传回法院,再次严正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但郑某仍称没钱。释法无果,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