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给了我们小微企业‘喘息’的机会,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近日,天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天长市某食品公司(下称食品公司)负责人张某将拖欠的赔偿款全部汇至该院执行专户内,并致电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食品公司是一家从事粮食收购、销售、食品加工的企业。2020年,食品公司以改造粮食加工设备为由,将设备安装全权交被执行人李某。李某接手该业务后,通知申请人徐某负责设备焊接工作。期间,徐某不慎受伤,被送医治疗。事发后,徐某多次与李某及食品公司沟通赔偿事宜,均无果。无奈,徐某提起诉讼。经司法鉴定,徐某因伤构成九级伤残,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承担9.2万余元、食品公司承担2.7万余元的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李某及食品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见状,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李某及食品公司送达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等文书,敦促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李某及食品公司均未作出回应。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李某账户内的9.2万余元,考虑到食品公司属小微企业,若直接冻结账户,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必然会给企业经营带来影响,遂通过电话、走访食品公司负责人张某,督促其主动还款。张某对执行法官的善意执行表示感谢,但称目前企业资金回笼困难,希望给予宽限时间,将积极筹款。
当天上午一大早,张某便将2.7万余元的赔偿款汇至该院执行专户内,遂发生了开头的一幕。当天下午,该院将11.9万余元赔偿款扣划给了徐某,至此,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