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元已到账,感谢法官冒暑执行,你们辛苦了!” 申请人收到执行款后,第一时间向天长法院执行法官致电感谢。7月13日,执行法官不惧高温天气,驱车100多公里前往江苏省南京市,成功扣划被执行公司账户内20万元,并第一时间转交给申请人,获点赞。
2020年12月,常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建设公司)与江苏某文化旅游公司(下称旅游公司)就天长市某文化旅游景区项目事宜达成合作,并签署《施工协议》,约定工期及违约金等事宜,后因旅游公司资金困难、无法按期进场施工,构成违约。根据合同内容,建设公司要求旅游公司赔偿违约金20万元,多次索要无果,建设公司提起诉讼。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旅游公司未按协议内容履行赔偿义务,建设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旅游公司送达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等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旅游公司仍旧推脱、搪塞还款。执行法官遂依法冻结了公司账户内部分余额。账户被冻后,公司的正常运营受到一定影响。为尽快恢复“自由”,7月13日,旅游公司负责人联系执行法官,称公司账户当日有笔资金到账可用于偿还欠款。
为免生变故,第一时间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执行法官当即组织法警,驱车来到江苏省南京市,查看旅游公司账户资金情况,当场扣划20万元至天长法院执行专户,并转给了建设公司,收到执行款后,建设公司法人连连表示感谢,遂出现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