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酷暑高温连连来袭,室外体感温度直逼40℃。天长法院执行法官脚步不停、步履不止,持续奔波在查人找物的执行道路上。
“这么热的天!你们还不歇一歇?”7月12日,面对再次找上门来的天长法院执行法官,被执行人刘某显然懵了。被依法强制拘传到法院后,看到汗湿的制服紧贴着后背的执行法官,原本坚称没钱的刘某,羞愧地低下了头,当场全部履行了1.5万元赔偿款。
刘某曾以经营某饮品店(下称饮品店)为生,为提高饮品销量,刘某未经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餐饮公司)授权,冒用该公司商标。餐饮公司了解情况后,电话联系刘某要求立即停止对其公司的侵权行为,并要求刘某赔偿10万元的经济损失,可刘某却不予理睬,饮品店依旧处于经营状态。多次交涉无果,餐饮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刘某偿还餐饮公司经济损失1.5万元,并停止对其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餐饮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刘某送达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等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赔偿义务。刘某却不为所动,称其经营的饮品店一直处于亏本状态,且收到判决书后,饮品店已注销并停业,不愿还款。
当天,冒着38℃高温,执行法官将刘某拘传到院,督促还款。起初,刘某仍旧以之前的一套说辞推脱,拒不还款。执行法官背身接执行线索举报电话之时,刘某看到汗湿的制服紧紧地贴在执行法官的后背,想到因为自己拒不还款,执行法官前后多次上门、电话“盯着”自己,羞愧之情涌上心头。
“法官,我知道错了,不该因为生意折了本,就不想还钱,我现在就给!”主动承认错误的刘某,积极联系亲友借钱后,当场将1.5万元全部给付完毕。至此,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