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拘我,我现在就筹钱还款!” 6月29日,在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被执行人张某慌张地对天长法院执行法官说道,最终在亲属的帮助下,当场给付2万元。
李某曾就职于张某经营的天长某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传媒公司),后李某因故辞职,传媒公司拖欠李某工资、奖金等,共计6.4万元,李某多次索要无果,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获支持。但传媒公司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李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传媒公司送达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等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始终没有回应,遂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迫于执行高压,张某主动到院要求和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张某按约给付2.6万元后,再次食言,余款再次没了下文。
当天,执行法官依法传唤张某到院,督促其履行义务。面对执行法官的现场释法,张某依旧无动于衷,执行法官果断将其送拘。眼看法院动了真格,张某立刻“变脸”,掏出手机联系亲属筹钱,一小时后,张某筹得2万元,交付李某,并承诺余款将在7日内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