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给我上了一堂‘诚信课’,剩下的钱我一定按时还!” 6月28日,天长法院执行事务接待室内,被执行人给付3万元欠款后,再次表态,将重拾诚信,积极还款。
自2016年始,天长市某木业有限公司(下称木业公司)陆续为安徽某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电缆公司)供应电缆钢木盘数件。后经结算,电缆公司尚欠货款5.6万元未付,木业公司经多次索要无果,将其诉至法院,获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电缆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木业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电缆公司送达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等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电缆公司始终没有回应,执行法官多次约谈电缆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向其释法明理,但李某不愿承担还款义务。耐心劝说均无果,执行法官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当天,执行法官将李某拘传至法院,情法理兼用,为李某上了一堂诚信法治教育课,羞愧的李某承认错误,并当场筹得3万元,交付给了木业公司,余款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