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法院失信、限高等强制措施的高压震慑下,被执行人徐某主动到院请求和解,当场给付6万元。
2020年,徐某驾驶小轿车与驾驶二轮电动车的陈某发生碰撞,陈某受伤,经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在住院期间,陈某共花费医疗费用22万余元。出院后,陈某多次索要赔偿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徐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0万余元,剩余12万余元由徐某承担。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如期赔偿,徐某却分文未付。陈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徐某送达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等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徐某置若罔闻。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徐某的银行账户,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下达限高令。
“法官,失信、限高等措施让我的生活‘苦不堪言’,我愿意还钱,请把我的执行强制措施解除”。近日,迫于执行压力,徐某主动现“声”请求和解,在执行法官耐心劝导和教育下,徐某承认错误,与陈某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给付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