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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不便难到庭 巡回法庭进“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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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宏乔  发布时间:2022-05-25 08:34:49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能够顾及我的特殊情况,把法庭开到家里。”被告张某连连感谢道。5月23日,天长法院铜城法庭陈代文法官经过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将庭审搬到了张某家中,仅用时30分钟,案件成功调结。

    原告江某与张某系同学,2017年底,张某以企业缺少资金周转为由,向江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还款协议书》,约定张某先偿还5万元,余款分四期还清。协议签订后,张某如约支付了前三期欠款,余款一直没有下文。江某多次催要无果,将张某及其丈夫诉至铜城法庭。

    陈代文接手该案后,了解到张某身患疾病,行动十分不便。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为减轻诉累,经沟通,陈代文决定将法庭“搬到”张某家中。

    当天下午3点,陈代文和书记员前往张某家中,简单布置后即组织“开庭”。经过半小时的摆事实、讲道理、明法律,张某当场给付2万元,余款达成分期还款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天长法院充分利用巡回审判的方式,构建起与群众交流的桥梁,让阳光司法走进乡镇,走进村居,走入当事人家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