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经过司法确认,具有像判决书一样的强制执行力,若对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还款义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天长市秦栏镇联盟村无讼e站内,调解员曹生芳在主持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因申请人陈某对调解书的效力有疑虑,曹生芳便通过视频向天长法院秦栏法庭韩玉惠法官寻求帮助,给了陈某一颗“定心丸”。
2010年,郑某以办厂急需资金为由,向陈某借款4万元,约定年息0.6万元。此后,郑某每年按期结算利息。2021年3月,双方更换借条,新的借条载明郑某共欠本息4.6万元。后来,陈某多次催要借款,郑某一直拖延拒还,无奈,陈某前往秦栏法庭提起诉讼。法官韩玉惠收到起诉材料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权利义务明确,于是征得双方同意,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交由调解员曹生芳调解。
因双方当事人均系该市秦栏镇联盟村村民,为方便二人参与调解,当天,曹生芳将其约在该村无讼e站内,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中,郑某承认欠款事实,但表示无力一次性偿还, 想到没有法官参与、“家门口”就能解决纠纷,陈某对即将签订的调解书的效力产生了疑虑,担心若郑某不还钱,自己还要再费时费钱打官司。为打消陈某疑虑,曹生芳当场通过视频与韩玉惠法官取得联系,说明情况,韩玉惠向陈某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双方成功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进行了司法确认。至此,该案顺利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