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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又袭警 数罪并罚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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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佘文倩  发布时间:2022-03-31 08:19:31 打印 字号: | |

    日前,天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虚开发票罪、袭警罪案件,被告人张某犯虚开发票罪、袭警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单位天长市某水管道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安装公司)犯虚开发票罪,单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2011月至20217月间,张某在经营安装公司过程中,为在账目上体现运营成本,在无真实货物交易和应税劳务关系的情形下,从一微信好友(另案处理)处,按照票面总额1.20%-1.25%的价格先后购买10张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价税总额为886400元。张某将购得的发票全部入账并认证抵扣。

    案发后,张某经该市公安机关多次电话通知均未到案配合调查。20211020日,民警上门传唤,遭拒。民警遂强制传唤,张某却击打一民警面部,致其受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安装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情节严重;被告人张某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与安装公司均构成虚开发票罪。同时,张某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袭警罪。根据以上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和对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五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