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长法院诉前和解中心顺利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现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林某受郑某雇佣,为其提供劳务,期间,不慎从梯子上摔落受伤。事发后,郑某立即将林某送医,并垫付了医疗费。林某出院后,其伤情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林某据此要求郑某赔偿相关损失共13.1万元,遭拒,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立案法官审查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具有诉前调解的可能,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转入诉前调解。
调解员孙家贵接手该案后,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中,孙家贵详细了解了双方诉求和争议焦点,做双方思想工作,指出郑某雇佣林某,林某在工作期间受伤,郑某理应赔偿。同时告知林某操作不当,也负一定责任。劝说双方应互谅互解,各退一步。最终,双方接受了孙家贵的建议,达成调解协议,并经司法确认,由郑某当场赔付林某5万元,该起矛盾纠纷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