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李总的宽容,感谢法官的费心调解,让我们有了‘喘息’的机会,我一定尽快把钱还上!”近日,天长市新街镇李坡村无讼e站内,安徽某卫生用品公司(下称卫生用品公司)负责人王某向天长法院汊涧法庭法官连连称谢道。
2020年5月,天长市某工艺品有限公司(下称工艺品公司)与卫生用品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一份,约定工艺品公司出资购买机械设备,卫生用品公司提供原材料,委托工艺品公司加工KN95口罩,并约定了口罩价格等内容。协议签订后,工艺品公司立即组织生产。同年11月,经对账,卫生用品公司尚欠工艺品公司材料费77.4万元、口罩加工费15万元,共计92.4万元,卫生用品公司承诺分四次给付。后来,卫生用品公司仅支付了10万元,工艺品公司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发现两家企业均在该市新街镇,且相邻而居。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企业实现一季度“开门红”,承办法官遂将两家企业负责人约在新街镇李坡村无讼e站内,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中,王某称公司经营困难,资金紧张,一时间无力偿还全部款项,请求延期付款。承办法官通过耐心倾听双方意见,协调工艺品公司尽可能给卫生用品公司延后一段时间,同时告知王某一定要按期还款。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承诺今年9月底前分期给付完毕。于是,出现了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