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天长法院解明星法官在家事法庭敲响了新民诉法关于“一审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的“第一槌”,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
新的民诉法修订后于2022年1月1日实施,规定对于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解明星翻阅卷宗,发现该起离婚纠纷案件事实清楚,2016年,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相恋、登记结婚,婚后不久,双方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男方起诉离婚。解明星认为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符合新的民诉法规定的“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这一情形,于是决定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该案,依法向双方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当天准时开庭。庭审经过法庭调查、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程序,用时不到30分钟结束。
庭审后,解明星再次查阅卷宗、整理笔录,发现该对夫妻常因经济问题发生争吵,双方并没有原则性的矛盾,感情未完全破裂,尚有和好的可能,遂判决不准离婚。
法官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节省了合议庭成员询问、评议案件等程序性时间,实现了审判组织简化,节约了诉讼资源,简化了诉讼程序,提高了庭审效率。今后,该院将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用足、用好法官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民事案件的这一规定,提高司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