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前移诉前调解工作,天长法院采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在四个人民法庭各引驻一名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矛盾纠纷,达成协议后,再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让群众就地就近解决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10月26日,天长法院铜城法庭驻庭调解员董正国正调解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李某系天长市某运输公司(下称运输公司)员工。2014年7月,李某开车发生交通事故,运输公司为其垫付了赔偿金等合计48.5万元,截至2021年6月,李某共偿还了5万元,剩余43.5万元一直未付。为此,运输公司提起诉讼。铜城法庭收案后,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交由董正国先行调解。
董正国事先了解李某目前的收入水平、生活状况等,征求李某能够承受的还款方案,之后,多次与运输公司沟通,为促成协议签订做好铺垫。调解当日,董正国告知运输公司李某难处,希望给予其“造血”时间。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分期给付协议,并对该协议当场进行了司法确认。
据悉,该调解模式自上月运行以来,效果明显,四个人民法庭共调成案件1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