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天长法院:“套路”购房骗钱财 “竹篮打水”进班房
分享到:
作者:王建萍  发布时间:2021-10-13 08:29:45 打印 字号: | |

    房价不断攀升,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购房刚需又想价低的心理,设下能弄到低价房指标的诈骗陷阱,骗取“定金”或“中介费”。近日,天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诈骗罪案件,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徐某违法所得695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012-20211月,徐某得知被害人聂某急需购房,在明知该市某小区房屋售价不低于70万元,却谎称该房能以售价40万元左右搞定,骗得聂某信任。徐某先后以定金、中介费名义骗取聂某钱款合计7.65万元。20212月,徐某退还聂某0.7万元,实际骗得6.95万元。上述款项,被徐某用于交房租、还债和个人花费。5月,聂某发觉被骗,遂报案。案发后,徐某接当地公安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近年来,“套路”购房诈骗案频发。广大市民在购房时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传言,需认真查验相关手续,辨别真假,切莫落入不法分子的“套路”。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