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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引纠纷 调解结案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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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建萍  发布时间:2021-09-26 08:25:59 打印 字号: | |

    “好的,感谢调解员,你们真的很有耐心!”近日,当事人吴某确认收到货款后,对天长法院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潘瑞荣表示感谢时说道。

    2020 4 月,申请人吴某与张某经人介绍认识,从张某处购买 18000 元的一次性口罩,并将货款汇入张某账户。约定发货时间已过,张某却迟迟未能发货,后经吴某多次催要,张某退回11000元,余款7000元至今未还。无奈,张某将其诉至法院。立案法官见双方矛盾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纠纷优先转入诉前调解。

    调解员潘瑞荣接手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准备商议还款事宜。因吴某身处福建省福安市,往来不便,潘瑞荣遂主动添加吴某为微信好友,实时跟进进展。另一边,潘瑞荣几经周折联系上张某,经核实,了解到张某原来也是受害者,当初张某收到吴某货款便将货款悉数转至口罩供货商。因供货商临时“跑路”,张某的钱也随之石沉大海,才未能将7000元补足。潘瑞荣便从中调解,希望双方可以互相理解、各退一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所欠货款 7000 元,一次性偿还 3500 元,余款 3500 元吴某自愿放弃。至此,该案告捷。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