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天长法院:法官走进田间地头 成功解纷群众点赞
分享到:
作者:韩玉惠  发布时间:2021-06-08 09:58:23 打印 字号: | |

    2021年6月3日,天长法院秦栏法庭韩玉惠法官走进田间地头,现场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原告盛某当天提交撤诉申请。

    “多亏了法官,这块地上的矛盾终于解决了,我以后再也不用为这事烦神了。”盛某激动地说道。

    韩某与盛某均系该市秦栏镇新华社区红星组(下称红星组)村民,20204月,韩某将其承包的17亩土地(含3亩水塘)返还给红星组,随即,盛某与红星组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承包该17亩土地,期限为5年。眼看盛某一直未在该土地上耕种,韩某遂私下与部分村民签订耕种协议(经查并无法律效力)。202157日,韩某开始在除水塘外的14亩土地上耕种水稻。盛某先后找村民组、派出所出面协调未果,只得于2021512日,将其诉至法院,要求韩某立即停止侵权,将涉案土地恢复原状,并赔偿其损失。

    因正值农忙季节,为免延误耕种,韩玉惠接手该案后,立即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并邀请红星组队长一同前往涉案14亩土地进行实地查看。

    眼看涉案土地里的秧苗长势十分喜人,已近十公分,如果将秧苗拔除再行耕种,势必造成很大损失。同时,了解到韩某承包的土地与该地块相连,且其之前承包该地块多年,对土地性质更为了解,而盛某承包的百余亩农田距离该地块较远。充分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韩玉惠从减少经济损失、方便耕种等角度,耐心劝解二人,最终顺利达成调解,盛某同意将该14亩农田在其承包期内转租给韩某耕种,韩某一次性将租赁费交付盛某。至此,一桩邻里间的“烦心结”成功解开。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