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索要工资,难见效果。今天经法官调解,既拿到了部分钱,剩余工资签下还款协议,我心里踏实了!”5月18日,原告曹某激动地对天长法院芦桂兰法官说道。
2014年,曹某经朋友介绍,在周某处打工三个月。经结算,周某共欠曹某工资款2.7万元。期间,曹某多次催要,周某仅给付0.13万元。2018年4月,周某出具欠条一张,载明欠曹某工资2.57万元。往后三年多时间,周某仅还款0.2万元。无奈,曹某诉至该院。
芦桂兰接手案件后,当即联系周某,督促其尽快还款。周某表示近期资金紧张,希望分期还款,芦桂兰遂组织双方庭前调解。当天,芦桂兰告知周某拖欠工资势必受到法律制裁,同时让其换位思考,曹某不拿工资,无法养家糊口,于心何忍。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周某当庭给付0.5万元,余款分四期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