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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借款为名骗钱财 一男子因诈骗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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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佘春玲  发布时间:2021-04-26 08:38:23 打印 字号: | |

    被告人孙某以自己担保帮忙低息贷款为名,编造理由,骗取钱财。近日,因诈骗罪受到了刑罚处罚,被天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010月,被害人卞某找到被告人孙某,提出请他帮忙贷款。孙某谎称自己可以作为担保人帮其申请到低息贷款,于是在网上找了一张贷款申请通过的图片, PS成额度为4.9万元、收款人为卞某银行卡号的图片,发给卞某。后因卞某要求提高贷款额度,孙某如法炮制将上述图片中的货款额度修改为9.9万元,将该图片发给卞某,称贷款几天后到账。期间,孙某让被害人卞某打借条作为还款保证。打消卞某疑虑后,孙某以需要交保证金等为由,多次骗得卞某微信转账款共1.94万元。卞某没有如期等到贷款,发现被骗,找孙某退款无果,遂向当地公安局报案。

    20201211日,被告人孙某经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案发后,孙某亲属代为退还被害人1.94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孙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申请贷款要走金融机构的正规平台、合法途径,切勿轻信他人或网上平台,以免被骗钱财受损或陷入“套路贷”陷阱。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