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天长法院诉前和解中心金融纠纷调解平台一个半小时接连调成四起信用卡纠纷案件。
这四起信用卡纠纷案件的原告均为某银行天长支行,被告为金某、张某等四人,均为透支信用卡未按期偿还本息,故被该银行起诉。立案法官认为四起案件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于是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将这四件案件转入金融纠纷调解平台诉前调解。
调解员姜秋林接手案件后,立即着手安排调解。当天,姜秋林调解第一起案件,了解到金某于2012年在该银行办理一张信用卡,截止到2021年1月,尚欠本金81952.4元未支付,于是告知金某,信用卡消费需及时按期还本息,否则将面临失信惩戒、法律制裁的后果,恶意透支的,还将受到刑罚惩处。经20多分钟的说服教育,促成金某与该银行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其余三件案件,姜秋林如法炮制,耗时约一个小时,借款人均与该银行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