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今天没拿到钱,但是对方承诺尽快还款,诉前调解真是高效便捷!”3月9日,天长市某装饰材料厂(下称材料厂)法定代表人参调结束后,对天长法院诉前和解中心调解员任玥夸赞道。
何某从事建筑行业,在承包建设该市某小区时,陆续从材料厂购买水泥砖。2019年1月,双方对账,何某累欠材料厂货款26.54万元,出具欠条一张。后来,何某仅支付2万元,余款一直未还。材料厂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
该案立案前,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转入诉前调解。任玥接案后,立即通知双方前来调解。调解中,任玥询问得知何某目前资金周转困难,一时难以全额支付,考虑到双方合作已久,于是积极做材料厂工作,劝说材料厂适当放宽还款期限。经过20分钟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何某分两期给付砖款,材料厂放弃利息诉求。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