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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起纠纷 法官调解撤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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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云云  发布时间:2021-03-03 08:27:00 打印 字号: | |

    刘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婚育一子小王。天有不测风云,2011年,王某发生车祸致残,2017年去世。刘某和儿子与公公王某宝、婆婆董某一起生活。期间,刘某所在社区拆迁,按照拆迁标准,一家五口共分得安置房七套及安置款20万元,由户主王某宝签字并领取。刘某认为,她和儿子应对丈夫生前的安置房款享有继承权,要求分割,遭到公婆的拒绝。为此,刘某将公婆告上法庭。

    近日,天长法院受理了这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吴文华接手该案,组织双方庭前调解,认真倾听双方诉求。刘某认为她和儿子享有亡夫遗产继承权合理合法,王某宝、董某说出了内心的担忧,儿媳年轻,改嫁是迟早的事,担当家庭财产旁落。吴文华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认为本是一家人,相分何太急,双方都言之有理,可以换位思考,相互体谅、相互包容。经过法官反复劝说和双方亲戚做工作,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刘某撤回了起诉,一家人又在同一屋檐下生活。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