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交友陷阱多,尤其网上谈恋爱,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恋实施诈骗。1月15日,天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诈骗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019年8月至2020年5月间,被告人董某以给被害人张某介绍对象为名,将其注册的微信昵称“扶摇”推荐给张某,谎称是介绍给张某的女友“赵某”,后董某通过微信以“赵某”身份与张某发展恋爱关系,取得张某及其家人信任。期间,董某先后以本人借款、本人为“赵某”借款、冒充“赵某”以家人去世需丧葬费用等名义,分别骗得张某61110元、骗得张父66680元、骗得张母6000元,累计骗得126330元。后张某多次要求与“赵某”见面未果,遂要求处理欠款,引发该案。2016年6月11日,被告人董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董某赔偿全部损失,取得张某及其父母谅解。
法官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恋爱之名,行诈骗之实,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据此,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