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天长法院铜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被告王某当场将5.6万余元的赔偿款交给原告崇某的家人,余款30万元分8年给付。
2017年10月,王某在该市某社区用电锯锯树,树倒砸伤了正在路上行走的崇某,王某立即将崇某送往医院治疗。住院期间,王某支付部分医药费4.3万元。经鉴定,崇某外伤致T5、T6、T7、L1椎体折伴截瘫,为一级伤残,双侧1-6骨折,为九级伤残。对于崇某残疾赔偿金、剩余医疗费用等,双方一直未谈拢,崇某诉至法院。
单斌法官接案后,认真审阅案卷材料,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但崇某要求赔偿各项费用高达184万余元,调解更有利于矛盾化解,于是着手庭前调解。2020年8月27日,单斌主持第一次调解。王某面对巨额赔偿,表示赔付不起,崇某家人不愿降低赔偿金额,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调解失败。单斌坚持调解不放弃,上门做双方思想工作。5个多月期间,单斌4次上门做王某劝说工作,耐心讲解一旦法院裁决,就要强制执行,王某不仅要承担败诉后果,还要追究拒不履行法律责任,得不偿失。同时请王某换位思考,崇某本是一个正常人,受伤后瘫痪,不仅自己受罪,其家人还遭罪,家庭状况艰难,以此唤醒王某的责任心。单斌又多次与崇某及其家人沟通,就王某经济状况,希望降低赔偿金额,缩小双方赔付差距。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轮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出现开头一幕。该案件圆满调成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