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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再变好友 天长法院在线调成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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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建萍  发布时间:2020-11-18 17:11:15 打印 字号: | |

    “好”友承诺只要给钱就能帮忙入职心仪的公司,言而无信却又不能全额退款,11月16日,天长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一起不当得利纠纷进行在线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在承办法官王国玉的调解下重拾友谊,变回好友。

    201610月,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因工作相识,接触一段时间后,作为“好”友的张某主动承诺,只要李某支付20万费用,即可帮助其通过内部推荐进入上海某证券公司工作。考虑既是同事,也是“好”友,李某遂先后通过支付宝将10万元转入张某账户,并承诺尾款在入职后付清。但张某收款后并未能将李某介绍进入证券公司工作。20179月,自知“好”友帮忙推荐工作只是幌子,并非真好友后,李某要求张某立即退还10万元。但截至20207月,张某仅陆续归还2.9万元。余款多次催要,总是无果,李某只得诉至天长法院。

    接手案件后,王国玉立即联系被告张某,得知其人在上海,且对于案件事实全盘承认,愿意还款的同时也希望能够得到李某的谅解。为避免对簿公堂,王国玉决定先组织调解,鉴于双方当事人均不在天长,为减轻诉累,征得双方同意后,该案采取线上调解方式。

    1116日上午9:00,天长法院诉前和解中心的在线调解室内,在王国玉的指导下,原被告双方在视频中“见”了面。近半小时的耐心调解后,两人原本紧张的关系趋于“回暖”,尤其是李某见昔日好友态度诚恳,目前也的确经济困难,遂同意其分期还款。最终,二人自愿达成协议,约定张某分别于20212月、5月、8月分三期付清余款,并在线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一对好友在线冰释前嫌。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