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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能办工程资质 合同诈骗获刑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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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建萍  发布时间:2020-11-10 08:15:36 打印 字号: | |

    被告人周某为还债,谎称能为他人申请办理装修工程资质,在签协议拿到首付款后,用于还债、个人消费,还玩起了“失踪”,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天长法院公开宣判这起合同诈骗罪,被告人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0194月,周某因债务缠身,在明知自己无能力申办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情况下,仍谎称可为被害人唐某办理上述资质,并以安徽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唐某签订《咨询服务协议书》,唐某按协议将12万元首付款转至周某账户。周某将上述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个人消费等。协议期满后,工程承建资质一直未办下来,周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最后躲而不见。唐某报案。2020415日,周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退还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综合周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