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明纪。11月2日,天长法院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公开审理一起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皖通公司天长处组织20名员工前来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间,刘某与其胞姐刘某丽(原负责当地两驾校考试工作,另案处理)共谋,通过伪造“安徽交管统一支付平台”支付凭证及交管“12123”考试费缴纳凭证,使两驾校部分学员顺利通过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并参加科目考试, 侵吞学员缴纳的考试费用。刘某从中分得赃款17.4万元。案发后,经鉴定,两人伪造支付凭证、缴费凭证共计2251人次,总金额约54万元。2019年10月17日,刘某被抓获,其亲属代为退出赃款12万元。
公诉机关审查认为,刘某与他人勾结,利用他人职务上便利,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按照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进行。期间,主审法官进行以案析法,给现场旁听人员以强烈震撼,敲响了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的警钟。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将加强自我约束,守住人生底线,依法行使好公权力。同时肯定了法院庭审直播、公开旁听等司法公开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