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讨债频出“恶招” 两人寻衅滋事获刑
分享到:
作者:王建萍  发布时间:2020-10-29 08:28:41 打印 字号: | |

    追索欠款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恶意讨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近日,天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潘某、王某因恶意讨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二年。

    20143-4月间,潘某为向被害人吴某索要借款及担保借款,两次到吴某开发的某小区建筑工地阻止施工。20158-9月间,潘某为逼吴某还债,伙同被告人王某多次指使他人驾驶铲车运送大量渣土倾倒、堆积在小区大门入口、小区门面房前,堵死通道,严重影响小区业主生活和商户经营,破坏社会秩序。期间,当地公安机关多次出警,告知潘某、王某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但二人仍采取上述手段逼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20511日,潘某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王某被公安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潘某、王某多次采取用土堵塞小区大门入口、小区门面房等手段,严重影响他人工作、生活及经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综合二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