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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法院公开审理仲某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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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建萍  发布时间:2020-10-28 08:17:42 打印 字号: | |

    10月27日,天长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仲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该市28名人大代表和纪委、检察机关、供电公司等单位100余名公职人员参加庭审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075月至20207月间,仲某先后担任天长市某镇副镇长、人大主席,分管该镇工业及工业园区建设。2014年,仲某负责工业园区建设,将由镇政府统一规划的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私自交给当地个体建筑承包户胡某承建。期间,仲某为非法占有配套工程款,虚增工程款56万元并用于个人消费。2016年至2019年间,仲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以个人名义与土地厂房出让、受让双方分别谈好价格,从中获取差价,同时虚构“法律服务费”、“手续费”等向双方收取相关费用,共计31.2万元。2010年至2020年间,仲某利用分管该镇工业及工业园区建设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索取园区相关承建商和有关企业、个人贿赂计70.2万元 ,其中索贿31.4万元。

    公诉机关审查认为,被告人仲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刑法。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核实。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就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建议等发表意见。因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