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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瓦销售引争议不交往 法官调解签协议再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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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9-14 14:51:17 打印 字号: | |

    9月9日,天长法院卢林法官成功调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双方达成分期给付协议。本来庭前怒气冲冲的原告张某,经法官做工作,达成协议后,不仅消了气,还主动用车将被告朱某送到车站。

    原来,张某一直从事砖瓦销售,与家在金牛湖的朱某素有业务往来。朱某因工程需要,在张某处购买一批砖头,共计3.8万元,出具借条一张,载明欠砖款事实。事后,张某多次催要,朱某总以各种理由搪塞,至今分文未给,两人关系很僵。一气之下,张某将朱某告上了法庭。

    卢林受理案件后,与朱某取得联系,得知朱某对所欠砖款无异议,苦于现阶段欠债较多,无力还款。为此,卢林便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向张某说明朱某目前资金现状,希望双方能够平心静气,各让一步把事情解决。经调解,张某同意朱某分期还款,双方达成协议,朱某分六年还清砖款,前五年每年还款6000元,第六年还款8000元。签了协议后,张某听朱某说乘车而来,主动表示用车送他一程,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