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毕某签了执行和解协议,事后却拒不履行,认为协议可以“忽悠”。 8月28日,天长法院将毕某名下一辆车扣押,连忙还清欠款。
2019年4月,毕某与卢某有生意往来,经双方结算,毕某欠卢某货款5.735万元,出具欠条一张,约定当年6月底还清。还款期到,卢某多次催要,均无果,遂诉至法院,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毕某仍未还钱,卢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承办法官要求毕某还钱却无下文,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并列入失信“黑榜”。处处受限的毕某主动与卢某协商,当场给付1.8万元,余款达成分期给付协议。协议签订后,毕某再次言而无信。8月27日下午,承办法官接到申请人举报,称在全椒县发现毕某的车,立即带人前往,晚上7点成功将车辆扣回。看到车被扣,毕某知道在劫难逃,第二天连忙赶到法院,还清全部余款及利息4.2万元,案件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