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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阳光房引纠纷 法官直击现场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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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佘春玲  发布时间:2020-08-28 08:29:10 打印 字号: | |

    827日,天长法院汊涧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就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为此承办法官到现场进行勘察,主持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当场支付宝转账给原告1.3万元工程款。

    2017年,原告纪某为被告李某搭建三处阳光房,李某承诺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款,但是工程结束后,李某以多种理由搪塞,迟迟不愿支付工程款。无奈,纪某便起诉至天长法院,要求李某支付工程款。但被告李某认为,其不支付工程款的原因是纪某搭建的阳光房存在质量问题。双方争执不下。

    为查明案件事实,了解房屋具体情况,承办法官陈代文一早上班便召集双方当事人前往李某房屋实地查看,发现三处阳光房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漏水现象。陈代文现场主持双方调解,最终,双方约定从原告纪某工程款中扣除1500元作为补偿,被告李某当场支付宝转账全部剩余工程款,双方达成和解。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