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能助兴,也能乱“行”。醉酒后把握不住自己的言行,很可能触犯法律,为此付出惨重代价,被告人滕某就因醉酒失态而身陷囹圄。8月18日,天长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因饮酒滋事、阻碍民警执法的案件,被告人滕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0年5月,滕某及同伴在该市某足疗店饮酒后发生争吵,借着酒劲,将包厢内电视机等物品砸坏。民警丁某和辅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准备将滕某传唤并带至派出所调查。滕某不听劝阻,与丁某纠缠。丁某对其严正警告,滕某充耳不闻,用脚踹丁某,至其摔倒。后滕某被赶来增援民警控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滕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综合腾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