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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法院:耍酒疯打民警 妨害公务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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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宏乔  发布时间:2020-08-24 08:30:48 打印 字号: | |

    酒能助兴,也能乱“行”。醉酒后把握不住自己的言行,很可能触犯法律,为此付出惨重代价,被告人滕某就因醉酒失态而身陷囹圄。8月18日,天长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因饮酒滋事、阻碍民警执法的案件,被告人滕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05月,滕某及同伴在该市某足疗店饮酒后发生争吵,借着酒劲,将包厢内电视机等物品砸坏。民警丁某和辅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准备将滕某传唤并带至派出所调查。滕某不听劝阻,与丁某纠缠。丁某对其严正警告,滕某充耳不闻,用脚踹丁某,至其摔倒。后滕某被赶来增援民警控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滕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综合腾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