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婚中债务如何分割承担?天长法院给出了方案。8月13日,该院诉前和解中心调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葛某及其前妻徐某共同承担6万元债务。
2020年1月,葛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向邵某借款6万元,约定借款期1个月,出具借条一张。还款期到,葛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最后,干脆不接电话、不见踪影。无奈,邵某诉至法院。
立案前,该案先交由调解员张光明进行诉前调解。7月17日,第一次调解时,两被告均未赴约。8月4日,第二次调解,仅徐某一人来院,徐某称,不久前已和葛某离婚,其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张光明耐心向徐某解释,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果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即使离婚,也需共同承担。一番说法明理后,徐某表示愿意承担一半的债务。当天,第三次调解时,葛某终于现身,经过半小时的斡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葛某、徐某各自承担3万元,每月各还款0.2万元,直至还清。
法院提醒:如果债务发生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配偶不能证明非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可以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包括已经离婚的原配偶)的个人财产。希望大家坚持诚信理念,做一个懂法守信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