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天长法院:冒充“老板”谈恋爱 骗钱盗物被判刑
分享到:
作者:姜宏乔  发布时间:2020-08-14 08:23:13 打印 字号: | |

    天长一男子自称“绿化老板”、某集团经理的儿子,以恋爱名义与多名女子交往,骗钱又窃物,供自己挥霍,最终锒铛入狱。近日,天长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洋因诈骗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一万元;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2016年,张某洋在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期间,通过网络认识被害人董某,以谈恋爱为名骗取董某信任,多次向其借款,骗得0.56万元。2017年,张某洋在网上认识张某培,自称是该市某集团经理的儿子,虚构姓名和家庭情况,骗取张某培信任,骗得5.5万元。张某洋将骗来的钱财挥霍殆尽,故计重施,快速与浙江一女子张某成为恋人关系(此时张某洋已结婚),谎称搞绿化工程需资金周转,骗取张某27.752万元。期间,张某洋从张某处窃得一块手表并卖掉,被张某发现后,张某洋将表赎回。经鉴定,该表价值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洋虚构姓名、职业、家庭经济等,以谈恋爱为名,骗取多名被害人信任,明知自己无还款能力,仍多次以做生意名义向他人借款,用于个人消费,数额巨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和盗窃罪,数罪并罚。综合张某洋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天长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