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滁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广斌到天长法院督导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天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姜维安和执行局相关同志参加了汇报座谈。
会上,姜维安汇报了该院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案件数量、进展、成果等情况及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执行局负责人表态,将继续用足措施,加大做被执行人及其亲属思想工作,加强部门联动配合,进一步提升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效果,不折不扣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就做好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张广斌指出:一是调查财产要清楚。刑庭在法庭调查阶段,应查明被告人名下财产,判处罚金金额做到有依据;二是查控财产要灵活。除对接房产、车管等部门,协查被执行人财产外,还要及时联系被告人所居住的村(社区)组织,请基层组织帮助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三是执行财产要联动。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认真审查、甄别涉案财产权属性质,确保依法准确处置涉案财产,破解“黑财”变现难题。